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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我替媽媽裝修完我的娘家, 當初要裝修時美婆堅持持反對意見,
理由是美婆已經70多歲了, 裝修房子是大工程, 美婆已經沒有體力搬家了.
我基於美婆年紀大了, 希望她能有一個舒服的居住環境,
因為老房子已經33年了, 所有水管與電線, 門窗均已老化.
我只好透過美婆的朋友們去說服美婆能讓我幫她把老房子翻修,
最後美婆終於點頭答應, 我並且承諾美婆所有的搬家與裝修事情全部包在我身上.
上個月終於裝修完工, 我特意回台幫忙所有的搬家與打掃事務.
在我回上海前美婆的一句謝謝, 讓我覺得替媽媽做的一切都值得的.
就在搬入新裝修的家前一天我家樓下的鄰居一位約20多歲的年輕孕婦上來說我家水管漏水漏到樓下了.
我連忙道歉, 連續說了好幾次對不起, 當時裝修工頭尚在我家做最後收尾工作,
工頭連忙跟著下去看漏水情況, 並且於第二天馬上將漂亮的溫泉風浴缸敲開抓漏,
也在敲開浴缸後立刻發現漏水問題所在, 也馬上修復.
浴缸在我在台灣的一星期並未封起來使用, 因為還要觀察是否真正修復,
是否還有漏水的情況, 為此大美與小美還抱怨美麗的浴缸一次都沒用到就回上海了,
等了二星期再也沒有漏水情況後, 工頭才把浴缸再度封住,
並且一直聯繫樓下鄰居要去幫她把弄濕的天花板重新油漆,
我扣下部分最後的工程尾款, 要求工頭把樓下的漏水的事圓滿解決後再與已支付
奇怪的是樓下鄰居有各種理由不讓工頭進去幫她修復.
一下說她房客不在, 一下說她沒鑰匙,
就在上上星期美婆收到了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的通知, 樓下的鄰居告我們了,
我們是一陣錯愕, 這是怎麼回事?
可憐的美婆開始睡不著覺, 煩惱至極,
每天長途電話跟我說那個女孩子為什麼要欺負我這老太婆, 我也替美婆擔心,
我跟美婆說不要擔心我們該做的都做了, 調解委員會是公正的,
其他不用多說, 看對方說什麼,
到了那一天工頭與美婆到了調解委員會, 美婆說了我們的房子已經33年了從來沒有大修過,
這次工程當中因施工不慎, 漏水到樓下, 我們第二天立刻處理了,
樓下的鄰居年輕的孕婦帶的一個男的, 聽美婆說有點像流氓,
說為了漏水她的房客搬走了要我們賠償租金損失, 還有水電費,
什麼跟什麼呀, 我家漏的水要賠妳家水費這是什麼道理,
電費說是因為滲水她要用除濕機除濕, 拜託喲, 台灣的氣候本來3小時左右除濕機就一桶水,
看來這位小姐準備要敲詐, 年紀輕輕的真是可怕,
調解委員會說她的這些是不合理的要求, 反駁了她的要求,
並寫下調解書我家在15天內幫她修復天花板,
本來我們就要給妳修的, 是妳一直不讓我們去修,
這位鄰居不服調解委員會的判定, 居然跟美婆說我會去法院告妳的,
天呀, 我媽媽的年紀可以當妳外婆了, 妳居然這樣跟個老年人說話,
真是恐怖, 我跟美婆說不用怕, 我會幫美婆請最好的律師,
更何況她家擅自變更房屋結構, 原來我家的廁所位置樓下也應該是廁所,
但是樓下擅自將房子改成小套房出租.
可怕的鄰居, 好吧, 妳要欺負老人家, 我就奉陪到底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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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hyokaw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